我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袁崇安荣获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1月21日,我校袁崇安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袁崇安同志一直牵头组织校院服务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体系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党校特点的规范化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市文明办交办的各项工作,我校也连续获得省“文明单位”和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责任编辑:李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