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面部署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5月29日,我校在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行政会议上部署了党员积分管理试点工作。该项试点是在市级机关工委指导下进行的,党校为12个市级机关单位试点之一。

为了保证党员积分管理试点的科学有效,我校对其他单位的做法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借鉴,并力求结合党校实际,做到科学和简便易行。为了获得党员最大共识,机关党委先后进行了5轮征求意见,分别征求机关党委委员、支部意见4次,在全体党员中征求意见2次,召开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会议征求意见2次,在会上逐条进行论证,最后通过党建专家论证和校委会审议通过。日前,试点文件已向全体党员下发,并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我校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按照满分100分的标准设置,由共性的基础分(90分)和测评分(10分)两部分组成,采取扣分制;另外设置具有个性的奖励分,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党员违反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纪律的一票否决,全年积分清零。

该办法从过去定性评价、年底一次性的党员投票民主测评,转变为量化考核评价,将党员平时考核与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相结合,增强了评价的科学性、公平性。特别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树立鲜明的激励导向,将考核结果与“星级党员”认定、评优评先、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挂钩,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兼顾了对党员的规范管理和关心关爱,实现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责任编辑:袁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