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蝉联“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省文明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市委党校蝉联“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委党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加强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单位环境面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立德树人、向上向善的风尚更加浓厚。

以此为契机,今后,市委党校也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高质量红色学府建设和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命名表彰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选,在全省范围内授予3584个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袁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