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7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我校受到通报表彰。

一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功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常州市节水型单位”,并被推荐为 “江苏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下一步,我校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美丽常州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