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为提升学员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我校特邀请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来校授课,授课主题为《法治思维、法律方法与法治能力的提升》。
陈金钊表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法治能力是运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包含对法律的发现和获取能力、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能力、对法律的推理和论证能力。
他强调,新时代背景下,法治思维是一种新的话语系统,对于法治能力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法治思维是一种权力思维(反对权力的绝对化和权利的绝对化),是强调公平正义、法律价值的思维,是一种妥协性思维,是像律师一样思考的思维,是依据法律而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思维。他结合具体案例,对“自由裁量权”、“立案登记制度”、“法律价值”、“法律风险”、“法律方法”等法律术语进行了生动地阐述。
第8期“践行党的十九大·种好常州幸福树”(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参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