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在我校举办培训班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神,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41718日在我校举办“2017年环境损害鉴定技术培训班”。此次培训对象主要为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技术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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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规划院、北京大学等单位专家就生态环境损害技术,生态价值的评估方法、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法、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和案例等内容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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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提高了环境损害鉴定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增强了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的理解。省环科院作为全国首批十二家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之一,将按照技术培训要求,开展下一步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