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办公室 许怡伟 |
3月30日上午,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常务副校长王定新主持学习会,全体校领导参加学习。 王定新指出,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他强调:一要始终坚持好中心组学习制度。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落实好校委会学习制度,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校委会要加强对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三要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校委会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党建工作与党校主业主课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 副教育长曹祖平从五个章节共25条逐字逐句、原原本本传达规定精神,并结合自身感悟进行了详细解读。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责任编辑:李兴勇)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常州市行政学院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园路288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