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底至6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校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严肃中肯地指出了我校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3类15个具体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3个方面9条具体整改意见。根据市委费书记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校党委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真正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抓好巡察问题的全面及时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校治学,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校院成立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定新
副组长:丁建芳、严瑞忠、王其山、黄剑明、赵志刚、蒋鸣鹛
成 员:赵 熙、金志远、许建钢、钱 毅、梁锦忠、吴雷春、
张丁榕、康永超、曹祖平、周远芳、田致力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20日至7月28日):召开党委会,学习领会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研究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初步整改工作方案。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立行立改。
第二阶段(7月29日至8月31日):针对反馈意见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分解为26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倒排时间节点、加强质量把控,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取得整改实效。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全面梳理整改情况,并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15日前,形成《中共常州市委党校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党委副书记个人落实情况报告,经党委专题研究审定后,报送市委巡察组,并根据巡察组指示继续做好整改深化提高。
四、整改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校党委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督导各部门整改落实,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委副书记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负整改落实的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是整改责任单位的具体责任人。
(二)逐项落实整改。明确整改具体任务和期限,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能够近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痕迹化管理,完善整改台账。建立销号制度,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公开制度,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整改情况要主动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督办。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党委成员和责任处室整改进度汇报。根据需要,党委成员及时召集分管处室负责人,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久拖不决或敷衍了事的,实行严肃问责。
常校党〔2017〕14号附件-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doc